法律分析:根據國家對于醫療衛生相關標準,腸道門診需要做到環境衛生干凈整潔,具有相應的治療條件;醫生合法執照,具有相應診治能力;標識設置簡單醒目,方便群眾就醫腸道。
法律依據:《江蘇省醫療機構腸道門診設置規范(試行)》 二、設計原則
(一)一類醫院——設立感染科的二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
1、腸道門診設置應納入感染科建設規劃腸道。根據功能需耍統一安排布局-
2、門診內部應采取安全隔離措施,嚴防環境污染和交叉感染腸道。
(二)二類醫院——無感染科的縣級以上醫院
1、門診內部應設置防護分區,病人和污染路線相對分離-
2、門診內部應采取安全隔離措施,嚴防環境污染和交叉感染-
3、加強診療場所消毒管理、防止交叉感染發生腸道。
(三)三類醫院——鄉鎮衛生院
具備腹瀉病例監測基本條件,通過加強診治和消毒管理,提商監測敏感性,防止交叉感染腸道。